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16年度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03-28 | 成文日期: | 2017-03-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6年度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了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了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明确了各部门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和派出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实现政务公开的长效管理,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承接市政府下放权力五批二十一项,即:拍卖备案;户外广告登记;食品流通许可;对不动产抵押进行登记;小煤矿监督管理;产品标准备案;计量授权检定;识别卡发放手续;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专项设备资金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员资格考核;非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重点管理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审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考核;重点管理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生产许可,每次我们及时在网站上公示。
另外,我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公示。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以3.15活动平台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消法》《商标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指派专业执法人员对《禁止传销条例》宣传材料等进行讲解,回答群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