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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陈培鑫
我的职责: 负责溪湖区应急管理局、溪湖区安委办全面工作。 -
副局长: 孟祥柱
我的职责: 分管局党委党建工作、局人事工作、负责区防火、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作;对接承接市应急局(以下简称市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市局地震灾害防治科(森林防火和防汛两项工作)相关工作;对接承接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委党校、区委统战部、区人武部、区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总工会、区… -
副局长: 付兴洵
我的职责: 分管财务、法治审核、行政审批、事故调查、事故统计、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巡查相关工作;对接承接市局政策法规科(除营商环境)、市局执法监督和调查统计科(除安全生产投诉)相关工作;对接承接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及局党委临时指派等相关工作。 -
副局长: 栗建洲
我的职责: 分管局办公室物资采购、服务保障、车辆管理、执法计划、局文件收制发、档案、保密、会务、会议通知、政务公开、值班调度(不含点调室)、整治形式主义、营商环境、12345及投诉举报、政务大厅;负责区安委办日常工作,分管安全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统计调度、重点隐患和重大隐患督办、迎接上级部门综合性安全生产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分管行业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规程和标准落实情况。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综合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区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街道、重点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市、区委和省、市、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区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会同市应急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彩屯街道华阳街8A栋
电话:024—45837098
负责人:陈培鑫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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