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16年度溪湖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03-28 | 成文日期: | 2017-03-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6年度溪湖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溪湖区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制度,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工作情况
溪湖区水利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水库除险加固、水产养殖、农田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农村防汛抗旱工作、水土保持、河道治理、水政监察、水资源管理等工作。
二、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区里统一部署,我局对水利行政职权作了进一步梳理,在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行政权力83条,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利等内容,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图、办事依据、办理责任人、承诺时限、业务电话等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各项业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为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努力促进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通过电话咨询、网络回应、当面解答等途径进行民意回应,对水利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办事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在巩固现在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更好地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