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16年度溪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28 成文日期: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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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溪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8 13:27:43 【字体:

2016年,溪湖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了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本年度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提高认识,促进信息公开主动自觉。我局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到教育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教育事业事关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长的殷殷期盼,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局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也是进一步做好我区教育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重大关切,扩大我教育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全区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加深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主动做、积极做,做得实、做得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度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2.明确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按照“局长亲自抓,局办牵头抓,部门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我局坚持政务公开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校主要领导为组员,局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办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部门、各学校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3.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教育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借助本溪市教育网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评选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提高各信息提供单位、信息员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使全区各学校及全局人员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信息,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教育信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通过溪湖区政府网、本溪市教育网等途径公开,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全年在溪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本溪市教育网等渠道公开信息1000余条。内容涉及我教育重大新闻、校园快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各种规范性文件等各方面,为公众查阅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接受了公众监督。

我局设立了投拆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监督。2016年度未发生关于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等各类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整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持续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实效。

2.持续完善公开内容。加强调研和分析,结合日常教育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教育信息的同时,强化本溪市教育网站的报送工作,使其成为推进教育信息共享的有力补充。

3.持续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