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16年度溪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03-28 | 成文日期: | 2017-03-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6年度溪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它作为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基本满足了公众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科室确定1名同志负责联络协调。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民政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由有关科室提供,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民政工作会议及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二、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以及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每逢出台民政重要政策和开展重点工作时,都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知晓度。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按照区里统一部署,我局对民政行政职权作了进一步梳理,先后对外公布了溪湖区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做到规范性文件公开有效,行政审批信息透明度较高,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近年来,溪湖区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更高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需要不断加强,努力推进。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互动不够经常;四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理解不到位,应用不熟。
下一步,我局会继续践行民政为民的宗旨,针对突出问题,强化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加大在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收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