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16年度溪湖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03-28 | 成文日期: | 2017-03-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6年度溪湖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6年本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安排和《溪湖区人民政府2016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精神,溪湖区环保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明确目标责任,完善体系
2016年,溪湖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市政府、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及时将涉及我局的相关政务信息在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以政务公开日、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重大节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有效促进了环保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树立高效的政府形象,局领导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上,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制定了溪湖区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三)主动服务百姓,高效便民
溪湖区环保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以服务基层、企业、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以多种形式开展:1.印发办事指南、公开手册。2.利用行政权力公开管理网站,将我局行政权力在网站上公开。3.保证有投诉窗口、有举报、信访电话。4.利用政务公开日等特殊节日,公开办事流程,高效便民,及时解答百姓的环保问题。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利用行政权力公开网站,实现权力公开透明
在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行政权力205条,包含: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内容,全面公开办理流程、法定依据、办理责任人、承诺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提高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不断提高全局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利用"政府公开日”开展宣传,实现服务"零距离”
我局于5月16日下午1:00在溪湖人广场举行了“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将我局的主要职责、环保常识、新环保法、环境问题举报投诉热线等内容通过宣传展板和宣传单等形式“零距离”为百姓服务。
(三)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报送公开
按照区政务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溪湖区环保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及时准确的上报单位工作动态、工作情况、工作实绩,2016年全年,上报政务信息55篇,在《本溪日报》、《本溪晚报》上刊登信息共4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民意舆情回应情况
2016年,继续畅通“12369”环保热线,坚持24小时受理环境信访案件制度。利用“民心网”、“政民互动”等网络互动平台,对于群众在环保工作方面存在疑问和问题,充分地给予解答。对突发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特殊环境案件,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查处一件,及时反馈一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截至2016年12月,共处理环境投诉案件118件,其中,局内接信访件76件,省“民心网”诉求件4件,政民互动件10件,省、市转件6件,市长热线件11件,“行风热线”8件,微信访3件。接访后信访工作人员迅速出访,细致了解情况、耐心说服教育、严格依法办事,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案件处理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