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027 发布机构: 溪湖区商务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1 成文日期: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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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1:57:3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商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本溪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积极响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照《条例》,从提高政府行政职能、招商引资、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有序推进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我局通过网络及信函等渠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扎实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

我局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溪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议,领会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定期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对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进一步强化思想,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加强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充实、细化公开内容,方便不同需求的群众便利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区商务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