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04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新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我局于2024年1月9日组织专家召开了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审查会。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
受理单位: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河西办事处2楼(生态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45836733
邮 箱:xihuquhuanbaoju@126.com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审查意见
本溪申源申请危废收集暂存经营许可证专家审查意见(上会审查意见整理2024.01.0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