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00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关于受理本溪钢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1.4MW生物质热水锅炉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主题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1-02 成文日期: 2024-01-02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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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关于受理本溪钢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1.4MW生物质热水锅炉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2 13:42:17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2日我局受理了本溪钢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1.4MW生物质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1月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45836733。传真:458367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本溪钢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1.4MW生物质热水锅炉项目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郑家路

本溪钢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辽宁隆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本溪钢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1.4MW生物质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公共邮箱:bxhpspc2016@163.com<mailto:bxhpspc2016@163.com>  密码:487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