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53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教育局 |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2025年招生工作计划 | 主题分类: | 招生管理 |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2025年招生工作计划
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在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中,严格按照本溪市教育局下发的《2025年本溪市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本教通字[2025]68号)及溪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溪湖区2025年秋季区属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2025年度秋季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居住地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小学招收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小学招生以法定监护人房证和户口标明的居住地址为依据,若两者地址信息不一致,以房证为准。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
集团建立阳光招生机制,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坚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招生证明材料。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特长生,不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
集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把好入学关,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同时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接待人员:宁铁玉
集团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市、区教育局的文件规定,将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在7月下发到社区,并有专门的教师到社区进行学区半径情况的宣传。对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社区加以核实了解,及时掌握学生入学的信息。
2.关注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集团全面落实溪湖区教育局“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进一步推动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应随尽随、应送尽送、应保尽保。
3.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主动加强信息公开,提前通过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集团按半径核实的入学儿童。半径包括:彩旺社区、彩玉社区、彩胜社区、彩云社区、华新社区、华南社区、彩发社区、彩进社区、彩乐社区。
三.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入学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出具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
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集团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坚持“月报告”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台账。
四.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人籍一致”原则,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政府印发的《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简化招生入学流程,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便捷招生入学流程,高效办成“一件事”,减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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