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193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4-19 成文日期: 2023-04-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溪湖区“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19 11:39:46 【字体:

1、一件事基本信息

一件事基本信息

主题简介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归档

主题名称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归档

受理机构

区级民政局

决定机构

区级民政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理时限

90日

行使层级

区级民政局

联办机构

办理形式

现场申请

通办范围

办理地址

溪湖区民政局:本溪市溪湖区溪湖东路16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溪湖区:024-45836903        

投诉电话

024-43841705

是否支持物流寄送

送达时限

送达方式

受理条件

申办人持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后,到养老服务部门备案归档

办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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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及批复结果

材料及批复结果

1、申办养老机构备案归档

办理时限:90日

批复结果(结果物)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必要性

纸质材料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是否可容缺

可共享材料或产出物

1

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2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区养老部门

1份

3

备案承诺书

区养老部门

1份

4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区养老部门

1份

5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区养老部门

1份

6

房屋建设单位(含已有房屋改建)的可使用证明(不动产权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7

环保部门、应急管理(消防)、卫生防疫等监管部门相关审查合格意见或备案材料等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8

房屋平面图

申请人自备

1份

9

食品安全许可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10

开业申请

申请人自备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