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2-00083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东风街道办事处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 主题分类: | 扶贫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东风街道办事处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不断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用活用好专项资金,实现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和管理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同时结合本地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实际情况,经过与各村共同研究论证,受各村委托授权,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要秉承科学透明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资金的绩效目标,对于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对于补助人员、项目、数量、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二、资金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重点优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资金收益,一是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建档立卡脱困户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等用途,保障脱贫户的“两不愁三保障”,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用于培育和打造村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短板。
2、结合实际,确保效果。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从客观规律出发进行使用和管理。要坚决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过渡期内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管。
三、资金分配与使用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收益的分配,按照资金到村到户原则进行分配,办事处集中使用的资金,按照各村脱贫人口数明确各村所占比例。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收益的使用,一是根据辖区内实际,通过办事处、各村研究论证,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使用。二是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程序,按照相关文件及上级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同时要对资金的使用不间断的进行跟踪监督。
四、资金管理与监督
1、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金使用情况要跟踪问效,加强对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办事处、村两级扶贫工作人员要对项目投入资金使用及收益进行跟踪,各村及办事处扶贫工作人员要对发放资金及红利的贫困户,定期走访,密切关注为贫困户带来帮助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