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461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溪湖区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 招标公告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3-10-20 成文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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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溪湖区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15:16:43 【字体:


一、项目概况

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溪湖区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6 日10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至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CZX-FW-001

项目名称: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溪湖区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编制实施方案咨询资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 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明山区华溪路41栋)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 日10点00(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华溪路41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1、接收质疑函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59号

联系方式: 1834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

项目联系人:韩舒鹏

电 话:183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