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46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溪湖区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 招标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溪湖区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溪湖区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6 日10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至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CZX-FW-001
项目名称: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溪湖区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编制实施方案咨询资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 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明山区华溪路41栋)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 日10点00(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华溪路41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1、接收质疑函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59号
联系方式: 1834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
项目联系人:韩舒鹏
电 话:183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