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39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火连寨办事处垃圾中转站项目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3-09-04 成文日期: 2023-09-0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溪湖区火连寨办事处垃圾中转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04 10:59:48 【字体:


溪湖区火连寨办事处垃圾中转站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垃圾中转站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32栋1至2层10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092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C2023-GC-003

项目名称: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垃圾中转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702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27900.00元

采购需求:新建垃圾中转站一座(包含设备安装及附属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具有相关设备经销代理资格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9 05日至 20230912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32栋1至2层10门

方式:现场

售价:500元/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920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32栋1至2层10门

六、开启

时间:2023 920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32栋1至2层10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后石路9号 

联系方式: 024-45833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32栋1至2层10门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11080102000003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陈先生

电 话:135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