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2-0008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彩屯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成文日期: | 2022-03-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彩屯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彩屯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25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BX-20220315
项目名称:彩屯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390000元
最高限价:390000元
采购需求:办事处整体装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彩屯街道办事处
地址: 溪湖区彩胜街7号
联系方式: 024-43172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丁亚楠
电 话: 024-44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