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31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溪湖区项目谋划推进专班督办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0-08 成文日期: 2021-10-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办发〔2021〕30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溪湖区项目谋划推进专班督办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14:06:38 【字体: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驻区单位:

现将《溪湖区项目谋划推进专班督办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溪湖区项目谋划推进专班督办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

为推动我区项目谋划推进专班高效运行,确保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落实落地,结合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要求    

建立专班督查通报机制和问题交办落实机制,落实“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考核评价清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专班体系的统筹能力、整合能力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发挥专班干事效能,确保全区重点项目按期高效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督办工作机制   

(一)督查通报机制    

1.开展专项督查。区政府督查室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    

2.开展实时督查。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开展工作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暗访抽查。    

3.开展定期通报。区政府督查室根据督查情况和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每季度形成1期督查通报,对工作较好、进度较快的专项工作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落实不力的专项工作组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2次的由区政府领导对专项工作组进行约谈。  

(二)问题交办落实机制    

1.问题推送交办。区政府督查室将暗访抽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提示单的形式,及时反馈推送给专项工作组组长和牵头单位。   

2.限期整改落实。各专项工作组针对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提示单下发15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归口报区政府督查室备案。区政府督查室对问题整改持续跟踪督查,实行销号管理。   

三、考核评价机制    

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纳入实绩考核体系。区政府办公室按照“五个一”工作推进及考核评价清单,采取查看证明材料、实地察访核验等方式,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赋分,年终完成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及标准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考核细则为准)。

 解读链接: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1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