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296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办发〔2021〕11号 | |
关键词: |
关于成立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区委相关部委、区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县区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导机构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溪湖区政府决定成立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计划、措施;聘任区政府督学;发布区教育督导报告。
二、 组成人员
主 任:金庆丰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杨向宇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委 员:黄晓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金 鑫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 巍 区妇联副主席
羊 洁 团区委副书记
赵贵喜 区残联理事长
杜春娥 区教育局副局长
管 磊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卫国 区工信局副局长
王 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单美子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孟蕾蕾 区人社局副局长
肖鸿鹏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白 鹤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贵喜 区残联理事长
王永红 区应急局副局长
羊 洁 团区委副书记
丁加奇 区文旅局副局长 体育局局长
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督导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