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294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办发〔2021〕9号 |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规范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通知
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机制,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对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题要求如下:
1.议题范围:(一)传达中央和省、市以及区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二)讨论决定报告省、市政府的重要事项;(三)讨论通过由区政府发布的条例、通告、规定、决定、办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四)讨论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及重要专项规划;(五)分析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部署重点工作;(六)讨论研究向国家和省申报的重大建设项目;(七)讨论研究区本级财政预决算安排,重大财政政策调整、体制变动和重大财力追加事项;(八)研究决定各单位及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九)听取全区信访稳定、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相关工作;(十)其他需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通报的重要事项。
2.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上报单位及部门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并提出建议和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各分管领导要通过重大项目会、国资会议、区长(副区长)办公会等方式对议题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论证,研究决定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提请议题汇报材料要严格遵守《本溪市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14条措施》,严格控制汇报时间,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应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炼、格式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议题概要、存在问题、需要会议议定事项和建议解决方案等。汇报材料必须经分管领导审议后,才可以上报。区政府办公室要对汇报材料内容及格式进行校对。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对未按规定时限报送会议汇报材料稿的,不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4.议题涉及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问题的,须经深入调查研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事先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提前报送区维稳办、区信访局等部门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议题内容涉及审议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须提前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汇报人要熟悉议题情况,准确掌握相关数据,汇报简明扼要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