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0-0013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办发〔2020〕10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的通知
溪政办发〔2020〕10号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的通知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0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四届“政务公开日”。为切实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提升公众通过政务公开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意识,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形式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主要以线上方式开展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5日-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组织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以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等,以在线访谈、利民热线等形式,回应社会普遍关切,于5月15日起至活动结束,分期在本地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传统新闻媒体平台开展。
(二)开展“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具有对外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认真梳理汇总2020年度将要进行的重要改革、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公开预告相关信息,在活动期间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推送。拟于近期出台的重要决策,以视频会议、网上座谈等形式,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学者等参与决策制定,听取意见建议,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公众参与决策情况。
(三)开展“服务事项高效办”活动。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活动期间,通过本级政务服务网建立活动专栏,集中公开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取得的成效。围绕高频办事事项、补正较多事项,通过视频动漫、图表图解等方式,进一步做好相关事项办事指南、服务标准等的解读工作,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开设LED大屏滚动平台。通过此平台,滚动播放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各类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在大厅固定位置摆放相应宣传资料,诸如将防控期间的一些复工复产等优惠政策以及各种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可印于宣传册上。
(四)开展“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8890综合服务平台梳理本地区群众诉求相对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活动期间开设热点专席热线,邀请有关行业部门专家现场接听热线咨询,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并通过8890网上平台将相关问题解读解答内容向社会发布。组织参加省营商局在民心杂志刊发各地区、各部门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活动。
(五)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活动。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编制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调查问卷,各级政府网站于5月15日当天集中发布,征求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梳理、吸纳民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活动组织指导责任,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好本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扩大活动宣传渠道,并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公开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三)规范展示形式。区政府门户网站参照市政府网站开设“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活动信息。省营商局将制作风格统一的活动宣传海报模板,指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在实体办事场所张贴宣传。
(四)做好报送总结。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务必于5月7日前向区政府办公室308室报送拟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和公开材料审批表;已在网上发布的,报送链接地址;5月2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8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