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19-00073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5-08 成文日期: 2019-05-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办发〔2019〕18号
关键词: 政务公开日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8 09:08:42 【字体:

溪政办发〔2019〕18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2019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十三个“政务公开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12号)、《本溪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开展好本次活动,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溪湖区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溪湖区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4月3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2019 年溪湖区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进行政服务中心、户外广场、企业和社区等宣传服务活动,宣传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活动安排

(一)广场宣传活动。

(1)时间:5月10日上午9:00至11:00

(2)地点:溪湖人广场(河东办事处、河西办事处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其他各街道办事处活动时间及地点自行安排)。

(3)参会单位:详见附件。

(二)重点信息发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与主要新闻媒体沟通,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发表文章、领导访谈、视频讲座、图表图解等方式,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政策解读,加强政府工作宣传。

(三)突出活动主题。公开日期间,各部门负责“重强抓”工作的领导同志也要结合本次活动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加大对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的公开力度。采取深入企业送政策、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296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的相关政策和举措。

(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将调整后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及群众办事的相关政策、办事流程、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便民信息收集整理,主动公开,便于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群众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政务公开日”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周密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和各类安全预案。

(二)突出特色。要立足于群众需求,加强“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规定活动认真参与,自选活动各具特色。

(三)认真组织。统一参加溪湖人广场宣传活动的部门和单位(详见附件)要按照方案要求内容,自行设计制作会场展板,按时完成布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活动。

(四)做好总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条幅、显示屏、宣传板、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活动总结,总结要充分反映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的规模和成效,于5月20日前将总结、图片及视频资料报区政府办公室。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附件:

参加全区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广场宣传服务活动名单 

河东办、河西办、区公安局、区国土局、区税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司法局、区文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营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供电公司

(注:1.以上单位为初步拟定名单,名单内不能参加区集中活动的单位和名单外自愿参加区集中活动的单位请于5月8日前与区政府办公室302室联系,以保证活动场地的安排。2.各单位请8:55前完成活动现场的布置,活动所用桌椅、宣传用品等需各单位自备并带到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