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892 发布机构: 溪湖区统计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5-12-31 成文日期: 2025-12-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发〔2025〕13号
关键词: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1 16:07:34 【字体: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按照市统计局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5〕14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政发〔2025〕3号)精神,做好我区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秉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的工作理念,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现状,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全区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街道办事处。

(二)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时间。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组织实施与职责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溪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日常组织与协调事务。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相应机构,切实落实本区域普查任务。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二)细化部门职责。按照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有序推进普查各环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区统计局牵头业务实施,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区发改局协助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统计局协同开展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准确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与数据资料。

(三)配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应遴选组建高素质普查工作队伍,普查办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其他有关单位借调人员从事农业普查工作,聘用人员应由普查办支付劳动报酬,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五、工作要求

(一)要依法开展普查。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普查行为。普查人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收集和报送数据,不得弄虚作假。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要压实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制度,强化质量管控与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确保数据真实可信。要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

(三)要做好经费保障。本次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浪费和违规支出。

(四)要推动手段创新。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提升农作物播种面积测量和农业设施调查的精准度。推行线上填报与现场电子采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普查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统筹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优化资源配置,减轻基层负担。要深化部门数据共享与应用,加强普查成果开发与利用。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五)要深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各服务平台,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与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和法律普及,引导全区社会各界支持配合普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本溪市溪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溪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王  佳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龙加旭  区统计局局长

李  旭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振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邴作忱  区林草局副局长

鲍志永  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主任

乔  楠  区国库收付中心副主任

成  员: 王  林  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局长

武玉成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邓  嵩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志博  区工信局副局长

王玮娇  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  丽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红阳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  亮  区水利局副局长

丁  晶  区文旅局副局长

于  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花茜茜   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花茜茜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时,由新任分管负责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图片解读: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136060

文字解读: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wzjd/13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