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25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6-25 成文日期: 2024-05-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办发〔2024〕6号
关键词: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5 15:20:06 【字体: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驻区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区长

高飞: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兼任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区审计局。

二、副区长

杨于: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金融、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消防、统计、营商环境建设、机关事务管理、信访、法制管理(涉及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对外涉诉复议案件和对外其他法律事务)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代管民政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发展局、区国动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应急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溪湖消防救援大队、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区财政服务与国库收付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区地震事务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审计服务中心、区普查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协助分管区审计局;代管区民政局、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区婚姻登记处)。

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溪湖税务分局、区武装部和银行、证券等驻区金融机构;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协助区长协调副区长之间的工作。

尚航: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草原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区林业服务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

负责联系溪湖自然资源分局、供暖、供水、供电、路政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

负责协调自然资源、地质、矿产工作等方面工作。

纪延妍: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代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残疾人服务中心;代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区植物保护中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中心)、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联系驻区院校、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残联、驻区医疗机构、气象等方面工作。

巴勇:负责公安、司法(日常行政工作管理)、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溪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溪湖交警大队、政法、国家安全等方面工作。

王福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生态环境、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政府外办)、区商贸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区属企业。

负责联系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本钢、通信、邮政、石化、海关、铁路、民航、港口、工商联、科协等方面工作。

霍春光:负责文体旅游方面工作;代管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对台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区体育局);代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侨联、关工委、驻区部队、对外友好协会等方面工 作;协助副区长王福牮同志联系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并协助抓好工业经济运行和企业融资等相关工作。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管)分管单 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