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804 发布机构: 溪湖区民政局
信息名称: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第1号)答复 主题分类: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11-06 成文日期: 2025-11-06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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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第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06 10:24:28 【字体:

徐孟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区民政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积极推进农村老人服务体系建设。

1、溪湖区拟定在溪湖区石桥子街道办事处上石村建设一所农村幸福院。幸福院计划配备养老床位、康复器材、棋牌娱乐、餐厅等适老化设施。幸福院建成后将在幸福院内设置老年人助餐食堂,并依托幸福院为周边老年人群提供日间照料、助餐、老年活动等服务。截至目前,项目还在进行前期选址。 

2、我局将持续推进养老项目建设,计划在石桥子街道、日月岛街道建设2所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预计设置床位60张,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我区将实现农村养老服务机构100%全覆盖;

3、积极向上争取福彩资金,并加大区级财力投入,不断提升公办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计划将护理型床位新增至100张,占比将达到80%以上,与民办养老机构行成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城乡养老服务新格局。



溪湖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