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804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第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第1号)答复
徐孟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区民政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积极推进农村老人服务体系建设。
1、溪湖区拟定在溪湖区石桥子街道办事处上石村建设一所农村幸福院。幸福院计划配备养老床位、康复器材、棋牌娱乐、餐厅等适老化设施。幸福院建成后将在幸福院内设置老年人助餐食堂,并依托幸福院为周边老年人群提供日间照料、助餐、老年活动等服务。截至目前,项目还在进行前期选址。
2、我局将持续推进养老项目建设,计划在石桥子街道、日月岛街道建设2所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预计设置床位60张,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我区将实现农村养老服务机构100%全覆盖;
3、积极向上争取福彩资金,并加大区级财力投入,不断提升公办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计划将护理型床位新增至100张,占比将达到80%以上,与民办养老机构行成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城乡养老服务新格局。
溪湖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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