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772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彻底解决华阳街两侧路灯照明问题的提案》(第3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彻底解决华阳街两侧路灯照明问题的提案》(第38号)答复
毕建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解决华阳街两侧路灯照明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区住建局非常重视,并已到现场进行查看。大部分路灯均为溪湖区棚改维修内项目,现因路灯已过保修期,施工单位不予维修。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向上级部门申请维修资金,委托第三方专业维修队伍进行排序维修。其中,2024年12月,区住建局已将该区域大多数路灯修复完毕,剩余个别路灯争取在“五一”节前恢复照明,修复后将由小区物业或产权单位进行后继维修管理。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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