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763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整顿市容市貌的提案》(第2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整顿市容市貌的提案》(第20号)答复
姜金玲、王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整顿市容市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大队积极投身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全力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致力于维护辖区的良好环境。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围绕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展开:
1. 推动市容常态化管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日常巡查机制。执法人员每天定时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例如,对流动摊贩随意占道经营、商户店外摆卖等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他们规范经营。对于屡教不改的摊贩和商户,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有效维护了城市的经营秩序。
2. 深化街巷路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联合办事处、社区,针对街巷路存在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设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模式的优势,将辖区划分为多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门的执法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执法人员深入各街巷路,逐户排查问题,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同时,加强与属地办事处的协作配合,整合各方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街巷路环境治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解决大队管理职责以外区域的问题,我大队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改革工作意见,抽调了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下沉到各属地办事处。属地办事处进一步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每天安排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不同街巷路,实行驻街执法巡查。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加强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设等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力度,确保城区主次干路无占道经营、店外摆卖、乱堆乱放等行为。同时,积极与社区、物业等单位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城市的良好形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溪湖区的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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