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748 发布机构: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东风街道路灯管护维修的建议》(第21号)答复 主题分类: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10-11 成文日期: 2025-10-11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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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东风街道路灯管护维修的建议》(第2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11 11:15:21 【字体:

关世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风街道路灯管护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区住建局非常重视。并已到现场进行查看。大部分路灯都是溪湖区棚改维修项目,现因路灯已过保修期,施工单位不予维修。区住建局已向上级部门申请维修资金,委托第三方专业维修队伍进行排序维修,争取在“五一”节前恢复照明。修复后由小区物业或产权单位进行后继维修管理。非常感谢您的建议。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