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彩屯所接到举报查办一起疑似传销案件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2-06 成文日期: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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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彩屯所接到举报查办一起疑似传销案件

发布时间:2018-02-06 09:29:34 【字体:

2018131日上午,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彩屯所接到竖井派出所通报,有一健康体验中心的店面正在营业,可能涉嫌传销行为,该店内以加入会员赠送德众和九华峰黄金酒、床上用品四件套、蜂蜜等产品模式经营,现场主要是讲座宣传,吸引年龄较大的消费者加入会员,会员公分5等,金额从1280元到25600元不等,彩屯所接到通报后马上请示局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联系公平交易科协助彩屯所调查此案件。

经初步调查,该店现在负责人为张某,从201711月接管此店,该店由某健康体验中心投资经营,201711月至今吸收会员30多人,销售产品300多份,销售额约为50万元,据当事人称该店201711月之前已经吸纳会员二百多人,会员通过网站注册帐号,登录会员帐号返利,经公平交易科定性,该店的经营暂不构成传销,可能涉嫌构成非法集资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移交至溪湖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继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