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筑牢药店疫情防控防护墙
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早期监测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溪湖区市场监管局结合目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把控,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构建“药店主体责任、市场部门监管、志愿者协管”的零售药店三层立体疫情防控体系,形成“及时报告、每日汇总、突击检查、定期研判”的信息报送制度和监管模式,进一步压实固牢三方责任,织密防控各个环节,推进药店疫情防控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溪湖区零售药店联络员制度。确定全区70家药店的联络员,制作《溪湖区药店疫情防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卡》,张贴在药店醒目位置,联系卡上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人员、药店店长及农村地区药店所在地的社区(村)、卫生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了联系机制,确保早发现、早报告。
三是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零售药店监管。建立农村地区零售药店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报送制度,要求药店必须严格查验购药人身份并进行实名登记,并在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报告,并于当日将信息报送给市场监管部门。
四是继续开展全区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感冒药品登记报送工作。自2020年1月25日至今,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开展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每日梳理收集全区退热类药品购买情况,报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了疫情监测能力,为流调溯源提供药店方面的数据支撑。
五是开展全区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区药店扫码进店、进店测温登记、药店从业人员在岗期间佩戴口罩、退热类药品登记报送、药店经营场所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监督检查,目前已对存在问题的药店进行了约谈告诫并整改完毕。
面对春运返乡热潮,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人、物、环境同防”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发挥基层网格化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药店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区百姓筑牢疫情防控及健康安全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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