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检”护民企发展
2020年,溪湖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部署,积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溪湖经济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筑牢战“疫”堡垒,助力复工复产
面对疫情大考,该院坚持把疫情防控和服务民营企业紧密结合,年初组织开展了支持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并按照“定企、定人、定时、定位”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院党组成员与辖区内规模较大的30家民营企业结成“一对一”服务对子,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李铁生检察长还亲自带队,走访调研辖区内民营企业,了解难题,排除障碍。向企业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供法律服务34人次,现场解答问题11个,助推经济社会有序恢复。
提升司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采用宽严相济的原则办理涉企案件。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特别是涉疫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审慎批捕起诉,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均依法适用,着力保障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今年以来,该院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8人。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不起诉3人,起诉民营企业人员案件7件12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延伸检察服务,优化检察产品
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登记回访制度,坚持一案一登记,件件有回访,帮助企业就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解读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解决建议,今年以来,区检查院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努力为我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邀请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文化、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面对面提出意见建议,进而为溪湖区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更好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区检查院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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