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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卫健局开展疫情防控防治监督工作

作者: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0-02-02 13:17: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我市目前疫情发展态势,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2号令)》等文件要求,区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紧急会议,按照局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部署,卫生监督人员对我区公共场所、医疗单位进行检查。

2020年1月26日-31日,卫生监督人员对我区公共场所、医疗单位进行检查。现我区公共场所理发店、旅店、浴池全部未开业经营,对华联溪湖和彩屯二家超市进行检查,按照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要点要求下达监督笔录,要求出入超市人员必须带口罩、从业人员一旦有发热的,不得上岗。对华爱医院、瑞济中医院、惠民三家民营医院进行检查,按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要点要求下达监督笔录,要求“不得收治发热病人、所有就诊人员配带口罩、配备流水洗手设施和手消毒液、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等。

出动12人次,车辆6台次,华爱医院、瑞济中医院、惠民三家经营,其他处于停业状态。检查未发现有收治发热病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