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20—2035)公示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对省级经济开发区考核体系的总体要求,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组织编制了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规划面积14.92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钢铁深加工、资源深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规划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经溪湖区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查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相关要求,将《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予以公示,接受东风街道办事处、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及彩屯街道办事处等居民和社会监督。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5时前至电或以信件形式向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反映。
本次规划公示时限为三十天,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报批成果,按法定程序审批。
公示时间:2021年 5月12 日至 2021年6月10日
联系地址: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45805677
注:信函以当地寄出的邮戳为准。
附件: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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