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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作者: 来源:区营商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10:40:55 浏览次数: 【字体:

【部门简介】

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加挂溪湖区行政审批局牌子)是溪湖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溪湖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

【历史变革】

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前身为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最初加挂在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后加挂至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2月机构改革之后独立成局,正式列入区政府职能部门序列。

【机构职能】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

2. 拟定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3. 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运行管理,负责区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的行政审批工作。

4. 推进指导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5. 负责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

6. 负责8890非紧急类服务平台、民心网的监督工作。

7. 负责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溪湖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溪湖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 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督察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9. 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工作。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

【联系方式】

地点:溪湖西路206A栋

联系(投诉)电话:024-45836009

负责人:何洋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