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经济开发区
【机构名称】本溪湖经济开发区
【部门简介】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前身为本溪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2018年2月,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面积11.2平方公里,辖东风、火连寨、彩屯三个办事处,主要划分三大板块:即钢材加工及装备制造业板块、商贸物流及现代服务业板块、资源深加工及固废综合利用产业板块。开发区位于本溪市的西北部,是沈本连接带上的重要节点。毗邻本钢主厂区,仅一桥之隔,区位优势明显。距离沈阳60公里,桃仙机场50公里,距离辽阳、鞍山、丹东、抚顺均在一个小时经济圈内。沈丹高铁、沈丹高速、本辽辽高速、沈本产业大道等铁路、陆路便捷畅通。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已入驻企业15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2家。开发区先后被国家工信部授予“第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第一批“全国首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被省经信委评为“辽宁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被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授予“全国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基地”。
开发区的发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不断努力下,历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散到聚,从弱到强的创业及发展历程,也经历了多次产业发展的探索和调整,逐渐明晰了紧紧依托本钢集团的产业优势,围绕本钢集团上下游产品,确立了主要以三大板块产业发展的方向。其中以远通物资、本溪钢联、辽宁吉和源再生资源、辽宁建发为代表的废钢铁产业;以恒通轧辊、海宝轧辊、大族激光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业;以亿通管业、东大五金、腾达泵业为代表的管泵阀产业;以环宇磁业、东风湖资源利用为代表的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以山水工源、交通水泥、辽宁矿渣微粉为代表的新型建材产业;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城、泰运物流、华强宾馆为代表的现代商贸物流及电子商务业等,已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工类企业由建园之初的10%提高到35%,逐步由资源型工业向钢铁深加工及制造业转型。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编制并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包装、推介、洽谈等国内外招商引资及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和协调管理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开发区内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等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负责辽宁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同信建设有限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七)依法承担本溪市人民政府赋予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的职责。
(八)认真履行溪湖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投资促进局。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机关日常运转等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建、组织、宣传、纪检、群团等工作;干部人事、劳资等工作;内部绩效考核、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督查督办、应急、信访、政务公开、公务接待、综合保障等日常工作;机关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等工作;政策研究、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行政审批、项目建设、企业服务、数据统计、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工作。承担开发区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开发区投资的土建工程项目管理;承接招商项目落地审批工作,全程协助企业代理代办相关手续工作;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及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开展企业调研走访服务,解决企业技术改造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帮助企业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履行统计工作岗位职责,标准化开发区各类数据统计,开展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指标数据分析、统计、上报工作;对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节能降耗,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园区建设等工作。
投资促进局: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的统筹、计划、考核等综合工作,以及开展具体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拟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组织、管理、协调招商引资工作;汇总、分析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情况及运行态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上报相关指标数据;起草、宣传、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承担开发区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组织、承办;招商引资协议的拟定、审查、签订、履行情况跟踪以及备案管理;重点关注领域的产业研究、项目挖潜和包装;项目洽谈、考察、评估和客商接待;外资、外贸引进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承接的省、市、区绩效考核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溪湖区东风街道东风东路
办公电话:024-45997581
传 真 号:024-45997581
负责人:尹伊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休息)
党政办公室:024-45997581
经济发展局:024-45997589
投资促进局:024-458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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