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减”专项治理 检查工作
为贯彻省市区关于开展“双减”专项治理要求,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价格监管的相关要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重点开展了辖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和幼儿园收费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做到了扎实深入履职尽责。
校外教育机构广告的专项治理工作。此次整治共检查辖区校外培训机构2家,分别是坐落于溪湖区顺山街10号的本溪市亚思剑桥英语教育培训中心和坐落于溪湖区彩屯南路34号的本溪市旭日教育培训中心,通过排查,这两个校外培训机构均是以宣传单、微信等方式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广告内容相对规范,未发现有虚假、夸大、不合理、不健康等广告内容,并为它们发放了告知书2份,也未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发生。
开展了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检查。经过排查全地区实有幼儿园 29家,主要分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两种,收费可分为发改委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检查发现,公办幼儿园落实定价政策较好,每项收费标准统一规范,明码标价清楚明确。民办幼儿园适用市场调节价,但要依据《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按照相关的规定,收费的主要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三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成本确定,实行备案制,同时要求收费实行公示制度等。工作人员针对检查民办幼儿园落实收费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实行现场警示整改。此项工作仍在推进落实中。
下一步,溪湖区市场局将继续引导与执法相结合,不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整治广告力度,强化收费监管,积极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好教育市场秩序,继续开展好“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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