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顺利完成明发等两家煤矿关井作业
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溪湖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溪政办【2016】48号)要求,2016年9月21日至9月27日由区安监局、发改局牵头,区河东办事处、河西办事处、区公安局、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对我区本溪明发矿业有限公司和本溪市孪兴煤矿有限公司进行了关井。此次关井由区政府聘请的有井下爆破资质的公司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两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炸毁,井口也已全部填平。关井过程中,溪湖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在现场亲自指挥,将矿内涉及生产的设备已全部拆除,关井工作圆满结束。
溪湖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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