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本溪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危房拆除处置公示
为消除原本溪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经专业机构安全检测鉴定,原本溪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亚砜主厂房、黄磷库、锅炉房、成品仓库的安全性等级均已鉴定为D级危房,严重影响房屋整体承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依法实施拆除。
以上房屋的合法产权现归辽宁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同信建设有限公司所有,现就房屋拆除事项向社会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1.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2.危房信息:
序号 | 房屋名称 | 房屋面积 (㎡) | 结构 | 层数 | 是否 有房票 |
1 | 亚砜主厂房 | 1142.07 | 框架 | 1-4层 | 是 |
2 | 锅炉房 | 682.15 | 框架、砖混 | 1-2层 | 是 |
3 | 成品仓库 | 386.25 | 钢构 | 1层 | 否 |
4 | 黄磷库 | 598 | 排架 | 1层 | 否 |
3.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房屋权属、拆除必要性等事宜存在异议,需携带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在公示期内前往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街道新合村东风路)提出书面异议,预期将不再受理。
4.后续安排:若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启动房屋拆除工作;若收到有效异议,将待异议核实处理完毕后,再推进后续相关拆除工作。
5.联系方式:联系人:孙灵君,联系电话:024-45997588,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特此公示。
辽宁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同信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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