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场地补贴发放公示
为进一步更好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溪湖区人社局依据辽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文件审核后,溪湖亮剑被服装备经营部、本溪市溪湖区星晨养老院、本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柒号香锅麻辣烫店三家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上限6000元/年标准,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敬请党员、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2445836840
传真电话:02445836840
来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1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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