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
根据《“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统计年报制度”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我局现将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的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进行公示。
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办理行政许可251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7件,饮用水卫生许可1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1件,放射线卫生许可校验3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5件,医疗机构注销5件,医疗机构校验63件。医师执业注册1件,医师执业地点变更51件,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35件。护士首次注册32件,护士执业地点变更34件,护士延续注册20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例,进行行政检查193家次。
溪湖区卫健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