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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一、基本概况:

溪湖区林业局是溪湖区政府主管林业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人员14名,其中领导3人,技术人员7人(工程师4人,助理1人,技术员2人),行政工人1人,事业管理人员2人,公务员1人。

二、执法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三、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林业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  2.组织制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分析、报告本区林业工作数据
‎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在本地区的林业建设工程项目;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林木,林业产业等种植资源的引进、选育,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
‎  4.指导全区各类商品林、生态林的经营培育;负责管理全区森林培育、利用和更新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建立和管理本区林木资源档案;组织编制、申报本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对林木实行审批发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木材运输管理;负责全区林地、林权管理,审核上报征用、占用林地项目工作;依法征收育林基金、植被恢复费等费用。
‎  5.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林业病虫害的检疫、普查、预测、预报及防治和种苗检疫工作。
‎  6.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查处破坏林业资源和违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
‎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区林木管护队伍建设。
‎  7.负责指导全区林业种苗生产、经营和种子基地、标准化苗圃建设;指导全区林业科
‎研、示范、培训、技术推广工作
‎  8、指导本地区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本部门党建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岗位职责:

1.主要领导岗位职责:

主持全局工作。

2.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岗位职责: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涉林行政执法工作。

五、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及岗位职责:

林业行政执法队

负责全区涉林执法工作

负责人:郝英博

六、配套制度:

辽宁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本溪市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