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应急局2026年7月13日-7月17日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汇总表
1.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序号 | 被处罚人 (单位) | 卷宗编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本溪佰汇铜业有限公司 | (溪)应急案〔2026〕工贸3号
| 该单位未给2名炉前工人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55条A档的规定 | 作出罚款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6年7月14日 |
2 | 本溪锦泰洁门业有限公司 | (溪)应急案〔2026〕工贸4号
| 该单位作业现场有2名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无证上岗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26条B档的规定 | 作出罚款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
| 2026年7月15日 |
3 | 关X | (溪)应急案〔2026〕工贸5号
| 作为本溪锦泰洁门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你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1条A 档的规定 | 作出罚款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
| 2026年7月15日 |
2.行政检查决定信息公示
序号 | 被检查对象名称 | 执法人员 | 执法时间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1 | 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陈培鑫、王振军 | 2026年7月7日 | 执法检查 | 责令限期整改 |
2 | 本溪市宏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王洪海、张洪铭 | 2026.7.17 | 按照辽矿安〔2026〕18号文件,本安委办发〔2026〕20号文件及溪安委发〔2026〕8号文件要求,自然资源、应急、公安、生态环境、林草,进行专项联合检查 | 发现隐患7条,责令限期整改 |
3 | 本溪通程矿业有限公司 | 王洪海、张洪铭 | 2026.7.17 | 按照辽矿安〔2026〕18号文件,本安委办发〔2026〕20号文件及溪安委发〔2026〕8号文件要求,自然资源、应急、公安、生态环境、林草,进行专项联合检查 | 发现隐患12条,责令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