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行政检查决定信息公示 来源: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12月18日,溪湖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对全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查检查情况进行公示。此次抽查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本溪穆青食品厂、溪湖后石维杰牛羊肉经销点、溪湖区后石柏林牛羊肉经销点,均符合《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溪湖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