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溪湖区卫生健康局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 被处罚人 (单位) | 卷宗编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理结果 | 处罚日期 | 案件来源 |
1 | 溪湖区孙颖西医内科诊所 | 21001 | 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人民币 叁仟元整(3000.00) | 2021年1月8日 | 上级交办 |
2 | 晓君美发店 | 21002 |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罚款人民币 叁仟元整(3000.00) | 2021年3月24日 | 社会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