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056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溪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18 成文日期: 2021-02-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溪湖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8 13:56:56 【字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溪湖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本政公开发《本溪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用权信息公开。动态管理行政机关机构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依法公开各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等信息,政务服务网平台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服务事项等信息。

(二)创新政务公开日活动方式。今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主要以线上方式开展活动。我区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开展了为期17天的宣传活动。溪湖区政府网站开设了“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溪湖区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专栏分宣传板、宣传视频、群众难题我来答、政务公开社会评四大板块,按职能部门进行分类,向居民宣传各类政策、办事事项等内容140条。运用电子屏展示、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网站、微信群线上宣传等形式开展活动。有的职能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本部门实际走访多家企业,宣传政策,送服务,帮助企业发展。

(三)政务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溪湖区开展了“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活动,协调区各涉关政务服务部门29家,对省事项库事项进行认领,真正做到应领尽领,认领事项3512项,其中依申请事项870个,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办事指南字段说明》填报办事指南,并通过本溪政务服务网公示。同时,溪湖区积极推进一体化审批平台的应用,企业、群众可在网上进行业务查询、办理并跟踪办理进度。

(四)围绕新冠疫情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等信息公开。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溪湖区各部门以疫情为命令,及时收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信息,时刻关注国家、省、市官方疫情信息动态及市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实时在溪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转载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得到了广大网民的认可。2020年,我区政府网站共发布疫情相关信息1548条。

(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向市级部门学习规范告知书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扎实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溪湖区各社区、村按照党务、政务、财务、事务、服务五公开内容通过公式栏、电子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本年共计公开信息1764条。此外,凡是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都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1

-558

13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9

390

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5

22

行政强制

11

-1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1,527,704.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1、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力量不足,基层工作人员少,没有深入细致研究、筹划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电脑、LED屏等硬件设施不够完善。

2021年,溪湖区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一)加强监督,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提倡区直各部门对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申请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二)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继续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

稳步推进村居务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时完成2021年村居务公开试点验收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溪湖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