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2-0006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溪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16 成文日期: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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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13:22: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我区科学设置网站栏目,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14条。

(二)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溪湖区及区政府部门收到以信件、网络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结转上年1件,依法办结7件,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编制《溪湖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将重点工作条块化,明确各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公开26大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溪湖区村(居)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草案)》。

 (四)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流程。严格按照先备案、后开设的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已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发布审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4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2.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溪湖区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区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对文件、会议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时效。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区政府及各部门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等,使公众清晰明了,避免误解误读,促进政策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创建政务公开体验按照服务于民、高效便民原则,各办事处在便民服务大厅明显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社区(村)便民服务站显要位置设立政务公开体验区,让政务公开可观、可感。在宣传材料方面,体验区充分利用现有电脑、电子屏公开各类信息。同时,纸质材料定期向公众补充投放。

打造政务公开网格。各办事处建立了以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为中枢、以社区便民服务为基础、以社区网格员为媒介的政务公开网格。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基层服务工作,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政策措施、服务群众办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社区便民服务以信息公开栏、政策展架为载体,与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建立联动机制,重要信息同步公开,同时,把基层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来抓,提高信息公开的靶向性。二是配备人员,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为公开媒介宣传作用,通过网格微信群以及网格员入户走访,将政府重点工作、惠民利民政策疫情防控信息向广大群众普及,促进政务公开拓面增效。

本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