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17年度溪湖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02-23 | 成文日期: | 2018-02-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7年度溪湖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根据溪湖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的文件精神,溪湖区环保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溪湖区环保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完善公开机制,明确目标责任
2017年,溪湖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市政府、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及时将涉及我局的相关政务信息在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以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重大节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有效促进了环保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树立高效的政府形象,局领导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上,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三)办事高效便民,主动服务百姓
溪湖区环保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以服务基层、企业、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以多种形式开展:1.利用行政权力公开管理网站,将我局行政权力在网站上公开。2.印发办事指南、公开手册。3.保证有投诉窗口、有举报、信访电话。4.利用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日,公开办事流程,高效便民,及时解答百姓的环保问题。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借助行政权力公开系统,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
溪湖区环保局在“本溪政务网站”行政权力公开系统上公开了本单位行政权力203条,包含: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等内容,全面公开办理流程、法定依据、办理责任人、承诺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同时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全局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借助重大节日活动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6月5日,我局组织开展了“保护碧水蓝天,提高环保意识”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出动环保局工作人员、各办事处网格化环保监理员、环保志愿者等70余人次,在各街道、路口的醒目位置悬挂了百余个宣传条幅;设立了20余块宣传栏。提高了公众对环境权益与义务的认识。
11月20日至12月15日,抓住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的契机,我局开展了“12·4环保宣传‘三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 活动。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零距离”为百姓服务。
(三)借助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
按照区政府相关要求,溪湖区环保局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完善权责清单,同时明确服务事项设立依据、实施(审批)对象、申请条件等,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网上查询平台,提高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四)借助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实现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
按照区政务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溪湖区环保局认真落实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准确的上报单位工作动态、工作情况、工作实绩,重点报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情况。2017年全年,上报政务信息55篇,其中约稿信息5篇,被区政府采用信息4篇,被市政府采用信息1篇;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进行信息公示15次,全面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7年,继续统一使用“12369”环保热线举报电话,设立专项处理人民群众来访、来电科室,坚持24小时受理环境信访案件制度。截至2017年12月,共处理环境投诉案件163件,其中,局内接信访件125件,省“民心网”诉求件7件,人民网信访件2件,环保网信访件4件,“百姓热线”件3件,市长热线件18件,省厅转办件3件,区纪委转办件1件。同时,我局在2017年还办理了2件人大政协提案,并及时进行了反馈。针对敏感地带和环境信访易发生区,我们提前介入排查,将环境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中;接访后,信访工作人员迅速出访,严格依法办事,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使群众满意。达到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