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17年度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2-02 成文日期: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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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2 10:00: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政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贯彻本溪市政府、溪湖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等文件,强化职责分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基本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按照“全面、及时、准确、规范、保密”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上报信息19 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及备案项目实现网上办理,项目单位可自己登录辽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查看办理流程,并自行下载批复文件及备案证明文件。

2.每月进行重大项目月调度,了解项目进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实现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指标每月定期对外公示,调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积极性。项目调度信息半月一汇总上报市发改委。固投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3.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企业研究政策争取扶持资金。利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政策为本溪木业成功申请资金4000万元。

4.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每周不少于1次赴基层办事处和重点企业进行调研,积极与企业共谋发展。发改局先后组织制定了《溪湖区改善投资环境方案》、《溪湖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审批便利化工作方案》、《溪湖区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门槛工作方案》、《溪湖区改善投资环境方案》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性文件。

5.深入推进供给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补短板工作积极开展,取得阶段性进展。全区淘汰4万吨以下煤炭产能,彩北商贸物流服务业扎实推进,一批服务本地区、引领本行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6.培育行动能方面,积极帮助企业研究推进,搭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桥梁,本溪木业年产200万平方米实木地板项目、辽宁亿通螺旋复合管项目、东大五金高分子管材等高技术项目落地开工,不断推动溪湖老工业基地朝着提质增效方向发展,实现溪湖经济全面振兴。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我局设立专人每日登录民心网,查看社会关切和群众投诉情况,如有涉及本部门留言,保证第一时间进行办理解决,实现全年零投诉。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 2件,完成了《对本溪市溪湖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和《对本溪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都做到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办结满意率100%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充分利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契机,对国家政策充分解读并积极推进国家政策落实到包装项目争取资金的工作中。2017年利用国家老工业区及棚户区改造政策争取国家资金近亿元。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信息内容。深入挖掘信息线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甄别、梳理、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不断拓展信息来源和公开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本部门公开政府工作情况的申请。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相关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等方面的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完善信息上报制度,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安全、规范进行,我局安排专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控涉密信息及敏感问题信息发布。扎实推进发改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发改计划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