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40 发布机构: 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成文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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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4:23:3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区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扎实有序做好公开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5条,其中部门制度11条,通知公告7条,依申请行政结果公示4条,工作动态12条,检查计划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合法、公开”原则,2024年我局未收到主动公开依申请办理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涉及本局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

2、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经政务公开负责人审核后对内或对外公开发布。

3、是规范公开时限。明确公开时限,确保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

4、是规范公开标准。我局明确指出,政务公开要做到“真、全、细”。“真”即公开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全”就是公开内容要全面,“细”就是公开的内容要具体、详细,让群众看得懂、易操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政府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建立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政务信息传播矩阵。一是区水利局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确定专职人员对本部门信息进行日常更新和维护,对新录用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三是参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全面梳理失分项目和问题根源,确保每项指标都搞清楚、弄明白、整规范。找准问题,查缺补差,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此推动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的双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内部联络。实现日常动态信息、先进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多种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及时报送,确保了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二是建立信息审核机制。牢固树立“零差错”思维,认真执行涉密审核要求,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1660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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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高,没有把握好公开时效和更新频率。为此,我局下一步将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