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21 发布机构: 本溪市溪湖区数据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数据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成文日期: 2025-0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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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数据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1:22:3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溪湖区数据局深入贯彻落实溪湖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数字溪湖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全方位、深层次、系统性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区数据局严格依循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与相关部署,积极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开展、高效落实。本年度区数据局主动公开《溪湖区部门街道联审联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示专区公开《办事指南》《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对外公布进厅事项清单》《负面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条例》,2024年溪湖区数据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溪湖区数据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区政务服务大厅面向群众设立公开公示专区,公开进厅事项办事指南、负面清单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向溪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申请发布信息前,对发布信息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方面。溪湖区数据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担起主动统筹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事务执行,办公室履行协调办理职能 。以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为重点,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做到多人审核,多方把关,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工作机制。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对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流程的把控需全面优化,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2.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显得较为单一。绝大多数情况下主要以政务服务大厅张贴纸质文件、在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这两种传统方式为主;

3.政府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部分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及时,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公开的思想认识,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强化对政府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贯彻执行,牢固树立主动公开工作意识,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2.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清晰且熟悉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着重将信息查询的方式和渠道详细告知群众,让有需求的群众知晓从何处以及如何获取关键政务信息。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

3.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完备的信息审核体系,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多轮次校对与核查,坚决杜绝信息遗漏、错误等情况的出现,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落地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区数据局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溪湖区数据局深化“办事方便”改革和“综和窗口”改革,7家单位获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称号,服务窗口压缩比例达6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全年解决百姓诉求4400余件。深入实施“双进双促”专项行动,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加速构建,帮助企业解决用地、审批、金融等问题73个。新增培育“小升规”企业6户、各类市场主体1643户。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