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066 发布机构: 溪湖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成文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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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4:21: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96条。其中包含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政府会议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信息执行动态更新机制。组织开展了本溪市溪湖区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同时,通过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有效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办通过网络及信函等渠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5件,均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我办印发了《本溪市溪湖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信息发布制度等文件,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落实省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署,持续优化专栏设置。新开设溪湖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专题,重新设计细化重点领域等栏目,通过直观展示,方便群众查阅;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审查管理;及时转载党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常态化清理整合工作。采取技术和人工抽验相结合模式,对区政府网站及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坚持常规培训机制,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有效地提升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研究制定考核方案,细化优化考核指标。采用“日抽测、月检查、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溪湖区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图解仍有优化空间;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溪湖区政府办将按照省市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指导政策解读图解制作规范化,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群众关心环节的实质性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易懂性。二是继续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发布惠民政策、热点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努力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

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中集中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

(二)切实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规范。

深入落实政策文件解读相关规范,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丰富解读形式。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做到图解全覆盖。

另,溪湖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