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06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成文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4:16: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溪湖公安分局完善公开方式、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认真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系统工作的透明度,更好服务民生。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溪湖公安分局通过局政务新媒体、区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和转载工作动态、防诈骗等各类信息3376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有效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业务水平。2023年,溪湖公安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一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度。要求信息撰写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平台管理员对外发布信息。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在内容的发布上进一步进行规范,保证信息的精准性。三是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公文保密和信息审查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便于群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溪湖公安分局主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加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溪湖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2024年,溪湖公安分局将进一步梳理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继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加大业务能力的培训,切实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公安分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